學生技能成績優良獎學金

113學年度第一學期國立金門大學學生技能成績優良獎學金申請期間:11月1日至11月20 日止。受理申請當年度5月1日至當年度10月31日核發之證照。 
請於11月20日前提出申請
申請文件:
(一)學生技能成績優良獎勵申請書
(二)證書或證照考取證明影本(證照、證書務必清晰,證件資料如為A4尺寸請另行檢附,無須黏貼於申請書內)
(三)學生本人存簿封面影本(姓名、帳號、分行務必清晰)
▲申請競賽類者, 需另附上詳細比賽資訊(比賽日期、主辦單位、賽程表、參加人數)。

獎勵限制:
(一)申請人之同一項證照以申請一次證照獎勵為限。同一證照已獲得本校其他獎補助者,不得再重覆提出申請。
(二)同一作品不得重複申請獎勵。
(三)團體比賽獎勵人數以十人為上限。
(四)競賽獎項參賽者至少三單位(含)以上且排名前75%。

https://osa.nqu.edu.tw/p/406-1002-1694,r139.php?Lang=zh-tw